(3)主席必须阅读开标会议地点规定。(4)开标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
采购谈判组成员竞争性谈判、调查组了解采购成员情况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审计、监察、规划、经贸、建设、科技等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职责:负责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需要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和检查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考察以及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和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采购方式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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