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流程图及流程说明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需求明确、符合法规、采购过程中无重大变化的项目。
2.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买方与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就货物、项目或服务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发送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买方从中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3.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买方直接向特定供应商购买商品、项目或服务的方式。
四.招标
招标是采购人按照规定从合格供应商中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报价”的采购方式。 。
5.请求
请求是指买方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请求通知,要求其立即标明一个不可变的价格,然后由买方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6.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采购人与政府采购机构建立竞争性磋商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就货物、项目和服务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单,买方据此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遵循“先提供或获得采购需求,再竞争报价”的交易机制。 二、求工程采购流程图2、房地产项目采购流程图(按采购细则,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1注:开标、比价、谈判、报价、验收程序中,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当报送上级机关并接受监督。
2.项目财务收购: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
3.劳务营业额: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 4.请求提交:业务部门提交请求并签名。 5.文件准备:总务办公室准备预算文件、投标须知、投标办法及相关文件。 6.审批流程:政风处、会计处、总务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7.合同签发的执行: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签发合同。 8.开标流程:综合办公室牵头开标,政风处、会计处监督投标。 9.开标结果:签署投标结果并准备签订合同并启动项目。 10.验收完成:工程竣工后,由主任指派人员验收,使用单位参加验收,会计处、政风处监督。 11.付款结算:总务处根据符合条件的收据提供收据证明及结算明细,会计室办理付款事宜。
12.归档记录:总务处保存施工图等相关文件备查。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需求明确、符合法规、采购过程中无重大变化的项目。
2.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买方与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就货物、项目或服务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发送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买方从中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3.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买方直接向特定供应商购买商品、项目或服务的方式。
四.招标
招标是采购人按照规定从合格供应商中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报价”的采购方式。 。
5.请求
请求是指买方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请求通知,要求其立即标明一个不可变的价格,然后由买方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6.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采购人与政府采购机构建立竞争性磋商小组,与合格的供应商就货物、项目和服务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单,买方据此确定交易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遵循“先提供或获得采购需求,再竞争报价”的交易机制。 二、求工程采购流程图2、房地产项目采购流程图(按采购细则,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1注:开标、比价、谈判、报价、验收程序中,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当报送上级机关并接受监督。
2.项目财务收购: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
3.劳务营业额: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 4.请求提交:业务部门提交请求并签名。 5.文件准备:总务办公室准备预算文件、投标须知、投标办法及相关文件。 6.审批流程:政风处、会计处、总务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7.合同签发的执行: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签发合同。 8.开标流程:综合办公室牵头开标,政风处、会计处监督投标。 9.开标结果:签署投标结果并准备签订合同并启动项目。 10.验收完成:工程竣工后,由主任指派人员验收,使用单位参加验收,会计处、政风处监督。 11.付款结算:总务处根据符合条件的收据提供收据证明及结算明细,会计室办理付款事宜。
12.归档记录:总务处保存施工图等相关文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