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竞争性磋商;(5)询价;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 1. 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2. 适用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情况。 三、竞争性谈判 1. 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情况。 2. 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情况。
3、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区别:一、公开招标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邀请招标 1.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4、 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除了时间节点不同外,最大的区别在于竞争性磋商需要通过评分来确定成交候选人,而竞争性谈判无需评分,主要看价格。 五、单一来源采购 其实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单一来源采购就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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