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2024-09-17 21:01:54问答浏览:75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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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中华民共和有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什么内容呀/
《中华民共和政府法》第二十二条详细规定了机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采用限性招标的条件。对这些条件的审查如下:
当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未中标或未中标,且招标内容和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允许。并经上级机关批准。
对于专有权、独家造或供应、技术、经销秘密等特殊商品,在没有考虑其他适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限性招标。
当突发事件无法按照正常的、真正必要的程序进行公共或选择性控时,可以采取这种方法。
为了维原项目的以下及备件的供应,由于兼容性和互作性的要求,必须由原供应商进行管理。
这一事实也适用于原型或早期造项目,如果它们是研究、实验或开发性质的。
如果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进行合同外的额外工作,且额外供应量不超过原合同金额,则如原合同未协商好,可能会造成不便或技术和财务困难。一名工
原代理机构扩大,公告明确原指令的,可以采用限指令。
集中交易或公开场竞价、委托专业服务、技术或信息时,通过公开选举确定中标者。
设计竞赛采用公告程序进行,获者可以严格控。
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必须在指定区域购买自有房产,并公开征集确定适宜性。
向残疾、原住民等获取产品或非营利服务,也在申请范围之内。
最后,第9、10、11款所指之装置选择方法、成本计算方法及作方法,由主管机关定之。最后,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特定情况下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必要性与公共和商业公平。
赞96回复举报 - 中华民共和有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什么内容
《中华民共和公共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供应商参与公共采购活动的条件。
以下条件为
1。明确条件
根据公共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与公共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意味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等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度。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实施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实力和设备条件。
4.有良好的依法缴纳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记录。供应商必须遵守家收政策,按时缴纳款和社保基金。
5.参加公共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商业活动记录。供应商参与公共采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严重行为。
2.条件的重要性
这些条件旨在保证公共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供应商的可靠性和专业性,从而保证公共采购项目的成功。滑的加工和高质量的表面处理。
3.法律保障
公共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公共采购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保障公共采购场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对供应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励供应商不断提高适应公共采购场需求的能力。
以上是对《中华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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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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