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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

  • 采购
  • 2024-07-21 0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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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开招标限额为:货物和服务类8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200万元及以上。 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主。

3、 每一次组织集中采购的总价值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采购立项的金额应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之内。 采购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立项报政府采购协调会议审批,1000万元以下的采购立项由政府采购中心审定并报政府采购协调会议备案。

2、 云南省政采云家具当月最高采购限额50万元及以上。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4、 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政府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一)采购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项目;(二)采购金额虽不足五万元,但属于需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