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标采购分为几种主要招标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征求信息采购以及务院公共采购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投标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投标的采购方式。 买方不得将应公开招标购买的货物或服务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回避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又称选择性招标,是指买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履约情况,选择一定数量(不少于3家)合格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 邀请供应商参加竞标并选出中标的招标方式。
3。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谈判小组(由三以上单数组成,包括买方代表和有关专家,其中专家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条件名单中必须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4。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为直接采购,是指采购符合配额标准和公开发行金额标准的货物,但所采购货物的来源是唯一的,或者是专利、首次创造、合同附加或原采购项目。 随后的扩张和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可能导致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5。 研究性采购是指根据供应需要组成的研究小组(包括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在内的3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 从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报价请求单。
供应商将报出不可同时更改的报价,然后请求团队根据估算进行报价。 通过比较确定最佳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是一种比较简单、快捷的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采购招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按照家有关规定需要立项和报批手续的项目,招标范围、采取招标方式的,投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项目核准部门将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及时通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
第八条家资金控股、占主导地位依法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但有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投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潜在投标数量有限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工程合同金额的很大一部分。
有前款第二点所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部门在核准和核准时作出决定;由要约申请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壹、招标采购分为几种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公开招标采购:该方式是指投标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即投标)参加投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要求采购不得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细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2.招标采购:又称选择性招标,采购根据供应商的资信和业绩情况,选择一批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受邀承包商竞标,中标单位为招标采购。 已选择。
3.竞争性谈判采购:这种采购方式是指由买方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谈判小组,专家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将在供应商名单中至少选择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又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配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金额标准,但由于采购货物来源渠道单一、专利、首创或合同加成,原有采购企业扩张,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导致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
5.采购询价:这种方式是指询价小组(由采购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不少于总数三分之二)必须依靠采购。 要求,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确定的至少3家供应商发出报价询价单。 供应商需要提交一次不能更改的报价,询价团队将比较报价以确定最佳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依法需要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必须符合确定后,招标组织表格须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核批准。 项目核准、核准部门应当立即将核准、核准确定的投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管部门。 第八条规定,有资金具有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是技术复杂、要求特殊、或自然环境的限。 对于其他项目,投标须提交行政监督部门的鉴定请求。
贰、政府采购的具体步骤是什么?《政府采购法》规定,我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采购方式。 "
在实践中,公开招标更为常见,因此下面一张图展示了公开招标的典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