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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产品中文标签管理办法

  • 进口
  • 2024-05-06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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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2号公布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定的决定》为依据。2009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监督检验检疫和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科发[2007]33号)规定,取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现已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产品在国内销售市场必须有中文标签,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加贴中文标签必须是以下九类:1、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